从德国交存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书之日起,所谓的“日出期”将开始;“日出期”预期将于2023年3月1日开始。
一旦日出期开始,就可以宣布上述选择退出。
这使得专利权人可以在向统一专利法院提起任何侵权或无效诉讼之前选择退出该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此外,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欧洲专利局为有兴趣获得具有单一效力的专利的申请人实施两项过渡措施,这些过渡措施适用于2023 年 1 月 1 日之后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71(3)条发出通知的欧洲专利申请,并且一直有效直到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生效之日。
提前请求单一效力
第一项过渡措施使申请人能够在单一专利制度启动之前就提早提出单一效力的请求。这将允许 欧洲专利局在该制度刚启动时立即登记单一效力,前提是满足所有相应的要求。一旦单一专利制度启动,欧洲专利局 将登记单一效力,并将该登记日期通知请求者。
请求延迟发出授权决定
第二项过渡性措施使申请人有可能在欧洲专利局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71(3)条发出通知后,在批准拟授权的文本之前,请求延迟发出授予欧洲专利的决定。这使在新制度开始之前本应授权的欧洲专利有资格获得单一专利效力,并将避免申请人在过渡期错失获得单一专利的机会。
也就是说,应申请人的请求,欧洲专利局将推迟发出其授予欧洲专利的决定,以便仅在单一专利制度开始之日或之后立即在《欧洲专利公报》上公布授权通报。因此,该请求使欧洲专利有资格获得单一专利效力。
如果您有兴趣使未决的欧洲专利申请获得单一专利,请采取预防措施,在单一专利制度启动之前延迟授权。